标题:有污染的小工厂整改以后还能不能合法存在
环保局负责人您好:我开办了一家小五金加工厂,主要从事金属的表面处理加工,有营业执照等相关手续,还有一套污水处理设施,加热用生物质颗粒。从4月中旬一直处于停产状态。看到厂门口贴的公告:有一些行业需要取缔,我们这个行业也包括在内。我想详细的咨询一下,取缔是因为环保不达标还是说这个行业京津冀不允许存在?如果是因为不达标,我们可以按照你们的要求进行整改;如果说这些行业不允许存在,我也觉得不现实,因为公告上注明取缔的行业太多了,如果真要散小乱污都取缔的话,至少80%的工厂都要消失,剩下的20%没有了这些配套产业,也没法正常生产,照样会倒闭。还有,我想了解一下散小乱污的标准是什么?像我们这样的小厂能不能按照你们的标准进行整改,然后合法的生存下去,毕竟我要生存,工人也要生存,工业生产也离不开这个行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