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杨* 提问时间:2017-05-24

标题:防水工程在保修期内,新物业不给维修!

古林街道福泽园小区原物业在2014年动用维修基金给我所居住的房屋进行了整个屋面防水,可是自打维修后漏雨更加严重了,南北屋天沟处屋顶腻子大白都已经脱落,屋子的墙角都是霉斑;因为在保修期内一直在像物业反映需要维修!至今未解决漏雨现象!2017年3月新物业接手后,我们依然反映需要就保修期内的漏水维修,福泽园新物业给出不给就保修期维修,只能再动用维修基金维修的答复!请相关负责部分介入帮帮我们老板姓的忙!我们不可能两年就再动用一次维修基金再次修啊,如果这个物业只服务两年,那么他动用维修基金修理的房屋也没办法执行防水保修期吗?这个不合理啊!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回复时间:2017-05-25 是否超时:否

杨*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咨询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电话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7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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