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一般性居民住宅1层是可以开设餐馆、早餐吗
尊敬的领导您好
高风里楼群内部有一普通住宅小区1楼开设早餐店,我咨询综合执法部门反应,综合执法回复说他们只负责道路上的,至于商贩在1楼的餐饮店归 工商部门 管。
请问在普通居住小区的住宅性质用房1层开设商业是合法的吗?如果不是,请问如何取缔?
一般性居民住宅1层是可以开设餐馆、早餐吗?
这种餐馆卫生经营许可证有核发吗?这种餐馆有营业执照等相关手续吗?
餐馆地址:天津市河西区纪庄子北道高风里7门1楼"老城里四姐锅巴菜",天津市河西区纪庄子北道高洁里10门1楼“无名餐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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