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祥福园小区孩子上学问题 第15小学不收
我是祥福园小区住户,现在孩子上学存在严重的问题,当时购房开发商承诺过河对面就是可上的小学,可现在小学建好了,第15小学,但不招收祥福园小区学生,我们业主多次到教育局查问,最后得到结果开发商没缴纳“教育基金”,这个钱不交,理论上不收该小区的孩子,我想问问,1开发商不交这个费用,学校不收我们的孩子,是否属于开发商违法;2这个钱是开发商必须缴纳的吗?如果是,是不是教育部门应该要求开发商必须缴纳?教育局监督其缴费。3“就近上学“考虑,我们业主没有过错,由于开发商问题没交钱,我们业主要承担它的过失造成的结果吗?有关部门领导请认真落实我们的实际情况,给我们解决民生问题,我们的权益如何保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