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居民区内摆摊商贩,居民楼前常年垃圾回收站
在体院北宾水南里14号楼前,常年有个废品回收站,每天各种汽车,三轮车及卖废品的人聚集在此,多次跟居委会反映,居委会竟然说是他们指定的(假想:居委会指定,那就是说居委会收了摆废品摊的费用,那居委会就是盈利了,那就应该居委会要找很合适干这事的地方,而不是在居民楼前,在住家楼前)都市报告页拍记者去采访过,但都是不了了之了。请问这样的常年堆放,是不是在环保,防火,闲散人员进进出出等等方面都存在太大的隐患??身为一个普通市民,我可以这样认为居委会不作为不但当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