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王** 提问时间:2017-05-20

标题:在建信号塔离住宅不到30米

在白涧镇辛东村东,三百户村以北的农田里,有施工人员正在建设信号塔。而且施工人员不透露信号塔的产权单位,离最近的住宅不到30米。根据国家规定这个距离远远低于国家相关标准,对村民身体有害。请环保和工信部门从让其重新选址。做一个敢担当敢作为的部门。我们会坚持得

反 馈

回复部门:市生态环境局 回复时间:2017-05-22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根据2017年4月14日天津市便民专线服务中心承办工作协调会议纪要(2017年第2次)第十四条的规定,通信基站信号塔的辐射问题统一由天津市通信管理局负责处理,建议向通信管理局反映!

天津市环保局

2017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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