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郭** 提问时间:2017-05-19

标题:东丽供热部门承诺文明施工并支付相关费用,该站拒不执行

2017年5月16日,东丽供热办与用户协商解决文明施工问题,并承诺支付相关费用。也承诺责成金钟路供热站执行,但至今已过3天时间,该供热站以领导不在为由拒绝执行,同时也拒绝用户在供热站进行施工登记。拒绝登记后,暖气改造费用全部用用户个人承担。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回复时间:2017-06-05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郭**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委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我们将及时研究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年5月19日

尊敬的郭**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委十分重视,立即责成市供热办调查了解相关情况。经核查,供热单位与您及施工单位协商,初步达成三方认可的方案,目前,正等待施工单位作出具体方案后再做施工准备。

希望您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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