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初,小区设立了出入门禁,要求居民常驻车辆缴纳月租费用,临时车辆收取停车费,而且没有正式发票,并且没有进行过任何意见的征集,请问小区有权利私自收费吗
尊敬的“李*”网友: 您好,看到您的留言后区政府非常重视,立即责成区友谊路街办事处进行核查。纯真里社区系旧楼区提升改造小区,实行的是准物业管理模式。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颁发的61号文《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旧楼区提升改造后长效管理的意见》中第五条第四款中提出:对停放机动车辆的小区,在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的前提下,管理服务单位可以利用小区内共用场地和道路划定机动车辆停车位。机动车辆停放人应当向管理服务单位缴纳机动车辆场地占用费,所得收益用于管理服务费用。纯真里社区居委会配合物业管理服务单位自2015年11月至2016年4月进行了为期半年时间的车辆管理民意调查,首先在每个楼栋门口贴通知,请居民到居委会填写调查表,并多次召开居民议事会讨论,根据小区居民意愿,对小区实施车辆管理,并对车辆收费标准进行了公示。关于发票的问题,居委会已与物业公司沟通,物业经理表示会尽快给车主提供正式发票。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河西区政府 2017年5月23日
尊敬的“李*”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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