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个体小厂停工停产问题
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收悉。回复如下:
按照《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要求,近期我区土地、环保、工商、质监、消防等多部门正在联合进行“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行动,就因关停“小散乱污”企业导致农民工失业的问题提出以下意见:
一是进入市场自主择业。针对就业能力比较强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农民工通过市场选择就业。区人力资源市场将组织企业,适时深入到“小散乱污”企业比较集中的镇街开展招聘活动。
二是帮扶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对单亲、低保和直系亲属患重大疾病的农民工,从事灵活就业的,给予75%的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补贴。
三是扶持个人自主创业。针对有创业愿望的农民工,可免费参加创业培训,有切实可行经营项目的,可申请不超过20万元的无息创业担保贷款。
四是鼓励企业吸纳。对依法与大龄员工签订或续订长期劳动合同的,给予企业1至2年社会保险补贴。
五是鼓励参加技能培训。对本区户籍劳动年龄内的人员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根据该项职业规定的标准课时,按每小时6元标准给予个人生活费补贴。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继续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顺祝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2017年5月18日
我是个体经营者,这就是政府给的政策和解决方案吗,我们本来就是个体创业者,自己靠个人能力创造财富,投资了金钱和设备,创业是经过劳动局培训创业的,现在说叫我们停工就停工,停产就停产,然后继续叫我们创业,这是什么逻辑呢,我希望政府给我们一个满意的答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