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张* 提问时间:2017-05-18

标题:限价房申请提供户口地房本

您好,我户口所在地为天津市和平区马场道10号304,我已婚,夫妻双方无房产,想申请限价房。因需提供户口地房本,此房为姥爷在市委工作期间住所,后老人去世,由我舅舅暂住。因产权非个人,也并不知道明确的产权单位,所以暂无法提供户口地房产证明,请问可否按人名查询名下是否有房产,或其他可替代程序,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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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 馈

回复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回复时间:2017-05-26 是否超时:否

张*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7年5月19日

张*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您咨询的相关问题,天津市和平区房地产管理局已电话向您做了答复。

此复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7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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