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董** 提问时间:2017-05-15

标题: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排污站夏天发着臭味,建在居民区合理吗?

我想说说宁河区,芦台镇换新街排污站,坐落于居民区中,夏天发臭,房子根本没法居住,排污沟渠边还有倒的垃圾,也很不卫生,先前没有意识环境差还得病的思想,还将就着住,现在知道这其中的厉害了,实在不敢住了,房子紧靠排污池不到1米,先前不是这么近着,经历这么多年的污水冲击的,望领导们帮帮忙,想想办法,给弄个盖才好

反 馈

回复部门:市生态环境局 回复时间:2017-05-15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提出的问题根据我国《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您反映的排水泵站排放污水问题,属于城镇排水主管部门管理。建议您向城镇排水主管部门进行反映。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天津市环保局

2017年5月15日

安装津云客户端在线留言

我有问题

问题处理情况查询

请输入查询码:
忘记查询码?
请输入验证码:
看不清?
查询结果后请及时进行满意度评价

各政府部门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各区政府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关于北方网 | 广告服务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网站律师 | 设为首页 | 关于小狼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2-23602087 | 举报邮箱:jubao@staff.enorth.cn | 举报平台

Copyright (C) 2000-2026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天津北方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