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经收到,已将您的留言转至区教育局核实处理。
据区教育局反馈:您所咨询的问题,经了解,依据《市教委关于印发2017年天津市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津教委〔2017〕18号)文件精神,蓟州区制定了《天津市蓟州区教育局关于印发蓟州区2017年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该方案已在蓟州教育网《政务公开》栏目和《天津市义务教育入学管理平台》上公开,其中已经交付使用的蓟望府(泽丰名苑)1-5号楼业主,适龄儿童划入蓟州区公乐小学上学,其他业主待入住后,适龄儿童也将安排在蓟州区公乐小学上学。
区教育局已安排工作人员与您进行联系和解答,您对答复结果表示满意。
如您需详细了解,可直接咨询区教育局,联系电话:29142619。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
2017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