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郭志宪的兵龄至今无法审核
您好!按照人社部《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若干问题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5号)的规定,一地(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的累计缴费年限包括在本地的实际缴费年限和计算在本地的视同缴费年限。其中,在多地有视同缴费年限的,分别计算为各地的视同缴费年限。按照国家军人养老保险的政策规定,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含视同缴费年限)计算为军人退役时首次安置地企业职工参保缴费年限。郭**反映其在河北永清县参军,服兵役7年,在天津武清区参保3.5年,郭**的军龄应计算为首次退伍安置地的视同缴费年限。另外,郭**反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缴费不满15年,继续缴费问题,人社部《关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函》(人社厅[2013]250号)规定,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累计缴费不足15年,且每个参保地的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继续缴费地为户籍地。这个回复我已经详细阅读,感谢您对一位退伍老兵的关怀,现在有一个首要问题是,郭**的参军档案至今在自己手里,没有地方存,为什么武清的劳动局不给审兵龄,我去劳动力问,他们说根本就没有规定说外地人不可以在武清审兵龄,可是武清的劳动局就说在武清没有连续交社保十年就不给审,这是国家规定的,我也不知道那边说的对,还有需要明确的就是这个郭**是河北永清人,不是在永清参的军,再有就是参军退伍后国家并没有给此人安置工作,一直是四处打工,包括现在还在打工,只是现在的公司给上社保,那么他参军的7年兵龄,是不是可以在武清审,然后这7年可以作为在武清的社保工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