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富力别墅区的一名业主,合同写着2016年6月30日交房,结果2017年4月30日交的房,开发商给予赔偿结果是每户损失可抵消物业费,这也太欺负老百姓了。房子是交了,小区里根本没有绿化,各家各户停车也是问题,,不知道当时审批是怎么通过的,我们希望有关部门给予协调,大家买个房子都不容易。
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收悉。建议您依照与开发企业签署的相关购房协议或购房合同与开发企业协商处理,如协商不成,建议您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2017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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