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孙** 提问时间:2017-05-08

标题:这样的安全问题到底是应该哪部门管

我区蓟县至北京一部分客运车辆,于2010年5月购置,该部分客车机动车产权证是核载人数为33人,但是道路运输证核载为30人。我不知道这样营运手续车跟车辆手续不相符的客运车辆参加运营是否合法?他们的客运手续是怎么办理的?每年的道路运输证是怎么年审的?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后果会怎样?如投保座位险等相关事宜怎么办理?以上情况多次反应到有关部门,一直没有回复。恳请有关部门在这网上看到,引起重视。谢谢!

反 馈

回复部门:市市场监管委 回复时间:2017-05-09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情况建议您向天津市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反映,您可以拨打88908890便民专线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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