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蓟县帕醍欧二期项目延期!无具体交房日期,不谈赔偿!
各位领导:你们好!
感谢您在百忙之中查看我的来信。
我是购买天津市蓟县嘉华帕醍欧花园二期(开发商是天津嘉华兴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业主,2016年4月签的购房合同,合同标注2017年10月30日交房,到现在(2017年5月3日)没有收到任何交房通知,连电话通知都没有。我们业主也纷纷去售楼处咨询,开发商没有给出任何回应。目前没有任何具体的交房日期,也没有任何关于延期赔偿的说明。经过多名业主去现场实地观测并拍摄照片和视频,小区内道路和绿化景观,主楼内,远没有达到交房的工程进度,开发商这样的行为侵害了我们多名业主的权益。而且我们业主购买房子的时候跟业主说购房合同是房管局同意的合同没有必要看,都不让看合同内容直接就让签了。购房合同里还让我们业主签订了补充协议(添加附件一),补充协议延期支付的违约金支付比例不超过购房合同的2%,这应该是不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按照这个补充协议,到2017年4月30日以后协议赔偿也基本到了2%的上限了。
开发商合同欺诈,延期不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