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周* 提问时间:2017-05-03

标题:反映楼房渗水问题多次,三年只得到一句找法律解决,就是结果

领导您好,我是盛世家园小区居民,我已多次反映我家楼房渗水问题,我每投诉一次建委给我一次电话,开发商给我一次电话,然后就没有任何音讯,到目前为止,漏水问题得不到维修房屋内部损失得不到赔偿,我不明白到底施工质量哪个部门监管,出现质量问题又由哪个部门来解决,难道一句通过法律来解决就能推卸掉一切责任,难道当初建房时的施工质量是由法院来监管的,典型的不作为,我们的监管部门有没有责任,如果一切都要法律解决,那我们这些监管部门存在有何意义,请领导给予关注和解决,谢谢。

反 馈

回复部门:武清区 回复时间:2017-05-12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收悉。关于您反映的问题,武清区建委回复如下:

感谢您留言。接件后,区建委领导高度重视,责成武清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支队调查处理。针对您反映的卧室墙渗水问题,支队已协调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由于您提出不用施工单位进行维修,一次性赔偿后自行维修。经协调,双方未能达成一致。针对您提出的金额赔偿,建议您走相关法律程序。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继续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顺祝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武清区建委

2017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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