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王** 提问时间:2017-05-03

标题:西青区精武镇恒益隆庭小区开发商将消费者已购买房屋继续抵押

尊敬的领导:您好!我们120多户于16年购买恒益隆庭小区房屋,购买时开发商未告知该房屋已抵押,我们都是受害者!由于房屋抵押,至今不能签订买卖合同!17年3月西青区房管局已到现场调查情况,但是至今尚未书面公布调查结果!17年4月该小区又有5套房屋被抵押!请求贵部核查,我们请求立即制止开发商将已出售的房屋继续抵押的行为!恳请贵部尽快采取行动,制止开发商违法侵权行为!根据津政办发〔2017〕48号文件对开发商采取惩罚措施!我们请求贵部从广大群众切身利益出发,为人民群众解决困难,让我们早日网签拿到产权证!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回复时间:2017-05-16 是否超时:否

王**: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7年5月5日

王**:

您好,留言收悉,就您咨询的相关问题,天津市西青区房地产管理局已电话向您做了答复。

此复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7年5月16日

安装津云客户端在线留言

我有问题

问题处理情况查询

请输入查询码:
忘记查询码?
请输入验证码:
看不清?
查询结果后请及时进行满意度评价

各政府部门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各区政府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关于北方网 | 广告服务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网站律师 | 设为首页 | 关于小狼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2-23602087 | 举报邮箱:jubao@staff.enorth.cn | 举报平台

Copyright (C) 2000-2026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天津北方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