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曹** 提问时间:2017-05-03

标题:物业强行收取车位管理费后不做为

物业公司通知业主收取车位费。交车位费后凭卡才能进入小区,没有卡的话车就不能进入小区,合同约定每个月86元的管理费,车位锁压金200元。约定是2017年5月1日合同生效,到现在物业公司也没有给我们所谓的车位卡,车辆还是随意可以进入小区,之前在要收取管理费的时候也有人在这里说过这事,房管局给的说法就是按前期物业管理合同的规定,可以收取每个月86元的车位管理费,现在合同已经生效了,可是物业完全不做为,请当时回复要交车辆管理费的房管局给一个答复,是不是我们交了管理费后和没交管理费是一样的,还是可以随意进入小区

反 馈

回复部门:武清区 回复时间:2017-05-11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收悉。关于您反映的问题,武清区房管局回复如下:

感谢您留言。接件后,房管局领导高度重视,责成物业办进行处理。

针对业主反映的问题,物业服务企业已与您联系沟通,可以将协议日期顺延。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继续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顺祝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武清区房地产管理局

2017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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