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王** 提问时间:2017-04-29

标题:碧溪园第二社区居民委员会不作为!

我是武清下朱庄景汇名园的业主,2016年12月26日十几位业主代表们联名将小区成立业主大会的申请递交到管辖区的居委会。前期我们咨询了武清区物业办,答复是:景汇名园小区已具备成立业主大会条件(物业交付率已超过50%),可以向管辖区的居委会递交申请。至今已有四月,居委会迟迟不作为!!!并且对于我们业主代表提出的要求协助成立业主委员会事宜态度强硬!

请相关街道办,物业办给予协助。我们要求居委会履行协助我们成立业主大会的义务!!

反 馈

回复部门:武清区 回复时间:2017-05-08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收悉。关于您反映的问题,下朱庄街道办事处回复如下:

根据《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最新规定,下朱庄街景汇名园符合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条件。下一步,社区居委会将按照相关工作流程,指导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继续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顺祝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下朱庄街道办事处

2017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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