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吴** 提问时间:2017-04-28

标题:土地出让金为什么要多次缴纳

尊敬的领导,您好,

我今年买了一套河北区的房子,今年4月份过户时。被要求缴纳出让金,当时由于不太了解,没有仔细询问。

后来,经人提醒,土地是出让性质的,是不需要缴纳出让金的。而且我与原房主确认,得到的信息是--他在2010年买这所房子时,已经明确的补缴过出让金了。所以,我想问为什么,我们要多次缴纳土地出让金。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回复时间:2017-05-05 是否超时:否

吴**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7年5月2日

吴**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您咨询土地出让金缴纳问题,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市区国土资源分局已电话向您做了答复。

此复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7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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