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下岗职工自谋生计与自已创业的人员是同样待遇吗?
上次咨询过,爱人,男,56岁,下岗,想自己在家开个小卖部,有没有资金扶持?电话回复我,让我去找街道 ,我去了街道 ,让我去河西社保局,在社保局小额贷款办公室咨询后,得到的答复是:1.小卖部必须有三个月的正常资金流动的交易细,2.必须有个事业单位的人作贷款担保人,其它的办法都不行。我想问:1.我爱人想开小卖部没资金才去咨询的,如果已经开三个月了,能正常运转了,还辛辛苦苦跑来跑去的问嘛呢?2.不是每个下岗家庭都能找到事业单位的人做担保啊,其它的办法真的没有吗? 3.下岗工人想自己创业和社会人员创业国家同样对待吗?就没有针对下岗工人的优惠政策吗?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