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4月1日前买的房,房管局银行不作为相互推脱,不按老政策办理
领导同志您好,我向您反映一下我在买房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希望您给解决一下。今年4月1日,天津市出台限购政策,有过买房记录的再买房就算二套,首付百分之六十。问题是,4月1日此政策出来之前,我已经将自己的唯一房产卖了,且同时在3月28日预约签订另一套房产,且在4月13日按老政策办理网签手续,当时房管局也承诺4月14日市房管局与银行协商好按老政策执行,至今杳无音信。我多次询问银行和房管局,双方均互相推脱,谁都不愿意管我,现如今,房子卖了,我没了住处,居无定所,特别没有安全感,经常无理由发脾气,家庭气氛特别紧张,我感觉要得抑郁症了。而且,定的新房原房主正借着高利贷,等着用此房款还贷呢,天天催我,我是进退两难啊,再这样下去,恐怕我们要对簿公堂了,所以,我在此恳请领导,发发善心,帮助一下我们最无助的老百姓吧,除了给您写信,我实在没有别的办法了,望领导关注民生,民意,民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