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新购的汽车漏油,请告诉消费者原因
尊敬的领导,您好:
我于2017年3月18日在空港jeep店购买了一台自由光汽车,4月4日发现滴油(此时刚磨合1750公里,未上牌),工作人员说需更换变速箱。4月8日工作人员又说:因为变速箱后盖和变速箱壳体之间漏油,要更换变速箱后盖密封垫片,并给予适当补偿。前后不一的说法使我要求该店出具书面盖章的纸质材料,他们不同意。无奈,我拨打了8890热线。
贵局杨同志告诉我在他的努力下4s店可以给我更换变速箱,如我不同意就结束调解。我不同意,他随后表示调解结束。
随后贵局焦同志电话联系我。我提出要求4s店应向我出具一份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内容包括:一是我的车到底出了什么问题;二是出具我的车存放在空港jeep店的证明;三是告诉我生产厂家的通讯地址、联系邮箱和电话。焦同志认为我这个要求合情合理,并说4S店应该出具书面材料。但到25日下午其告诉我4s店出具了材料,但不能给我们。我们提出拍照或复印,她说不行。我们又问是否有法律依据或条款的明文规定?焦同志未给出答复,直到今天上午8890告诉我们调解结束。
领导,23天,我度日如年!13个工作日,我焦急等待!现在,我恳求您解决我的诉求。谢谢。
2017年4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