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为什么王台鹏程里房子既然是小产权但又有房本,既不能卖还算个购房指标?
各位领导:
您好!我在2009年买了西青区王台村鹏程里的房屋,有正式的西青区房管局发的房本,但是土地性质上写的是集体土地,后来国家说这种房属于小产权,不能买卖。
不能买卖而且还算我一套房的指标,现在想卖掉又卖不了,还占个指标这算是怎么回事,既然国家说小产权为什么还给发房本而且还占个购房指标真是无语了。
请问政府是否有考虑转大产权的计划,因为周边的村子都有改过的了,为什么不能一视同仁。现在房价这么贵,如果再买房就得卖掉手里的房子,我不是炒房的,我只是想改善2室变3室而已。目前这个情况让我们小老百姓真的是进退两难。
希望政府能给我一个解释,谢谢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