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李** 提问时间:2017-04-24

标题:2004年购买同村平房,现想办理过户的问题

您好,我是高村乡里老村村民,我于2004年购买同村平房一处,本年度想进行翻新重盖,由于我村房屋未进行确权,被告知需原房主进行申请或进行房屋过户后进行申请,我想咨询一下,办理平房过户需要什么手续及去哪里办理

反 馈

回复部门:武清区 回复时间:2017-04-25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收悉。关于您反映的问题,高村镇人民政府进行了认真调查处理。具体情况如下:

经核实,您家于2004年出资以您叔叔名义在村内申请新建宅基地一处。

根据农村宅基买卖手续规定:买房人需为本村常住户口,且符合新增宅基用地条件。

因您不符合新增宅基用地条件,无法办理相关农村宅基买卖手续。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高村镇人民政府

2017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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