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刘** 提问时间:2017-04-22

标题:关于宝坻区郝各庄镇十四户村养殖小区问题

十四户村村主任王景松带头占用耕地非法建设大面积养殖小区,其位置距离村民住宅不足10米,畜禽粪便随意乱倒,并且常年燃烧烟煤近百吨,对村民生活环境影响相当恶劣,村民反映强烈。(小区地点:十四户村西头津蓟高速两侧和十四户村北头潮白河河堤西侧)。

2、村民所反映问题如下:

此养殖小区是否有国家审批手续,如果有距离村民住宅不足10米是否违规审批?

此养殖小区是否符合国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要求?(希望追责)

此小区距离高速公路不足5米,并且严重破坏绿化带,对整个宝坻区形象有无影响是否犯法?

此小区畜禽粪便随意乱倒,且常年燃烧烟煤不仅影响村民生活还对大气环境影响严重。

反 馈

回复部门:市生态环境局 回复时间:2017-04-24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提出的问题已致电与您取得联系,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天津市环保局

2017年4月24日

安装津云客户端在线留言

我有问题

问题处理情况查询

请输入查询码:
忘记查询码?
请输入验证码:
看不清?
查询结果后请及时进行满意度评价

各政府部门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各区政府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关于北方网 | 广告服务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网站律师 | 设为首页 | 关于小狼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2-23602087 | 举报邮箱:jubao@staff.enorth.cn | 举报平台

Copyright (C) 2000-2026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天津北方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