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王** 提问时间:2017-04-21

标题:宅基地无法申请,请求领导帮助

本人是高村镇后侯尚村民,28岁,现与母亲同住,且我的儿子现在已经4岁了,现在情况是三代人居住3间房,我向村里申请宅基地,村里以没有地方推辞。可是村里有点人居住的面积是超级大啊,为什么我请求申请分户就这么难呢,这老百姓应有的权利在哪里?

反 馈

回复部门:武清区 回复时间:2017-04-25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收悉。关于您反映的问题,高村镇人民政府进行了认真调查处理。具体情况如下:

《武清区农村宅基用地审批管理办法》对农村住宅用地审批有明确规定: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其中条件之一为:有一个子女年满18周岁,且具有本村常住户口,三世同居一宅,符合分立户条件。您的家庭为三世同居一宅,但孩子不满18周岁,所以不符合新增农村宅基条件。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高村镇人民政府

2017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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