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陈* 提问时间:2017-04-20

标题:天津市红桥区浩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的违规行为

尊敬的社保局领导,我现在是红桥区某街道综合执法的一名队员,以前红桥区综合执法局委托天津市浩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和我签订劳务合同,现在天津市浩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说是按照中央及天津市相关规定整体退出市场,让我单方自行解除劳动关系,说劳务派遣及相关业务整体移交至天津市中天天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说一切赔偿问题一并由中天天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解决,可天津市中天天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声明员工在浩智工作年限所涉及的经济赔偿金,待员工在中天天杰离职时,符合(劳动合同法)给予经济补偿金情况的规定时,由现在的用工单位合并计算发放,浩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还说和我协商双方同意解除劳动关系,他根本就没和我协商解决,就告知我用工单位让我签订解除劳动关系的合同,不签就把我辞退,还有浩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就是把我辞退了也不给我经济补偿金。这个就是强制让我签订的劳动合同,请您为我做主,爱戴百姓的好领导。谢谢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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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 馈

回复部门: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2017-04-27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接到网民留言后,工作人员立即与天津中天天杰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核实相关情况,具体答复如下:

1、天津中天天杰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与红桥区西沽街道办事处正在洽谈劳务派遣服务协议,并未开始提供劳务派遣服务。

2、天津中天天杰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工作人员与街道负责人、执法队长进行了联系说明了情况,但未见到陈*本人,同时天津中天天杰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未与网民签订劳务派遣合同,网民提到的强制签订劳动合同属其本人虚构。

3、关于浩智公司与陈*签订的劳务派遣合同仍在履行中并未单方解除,不存在辞退和支付经济补偿金问题。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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