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李** 提问时间:2017-04-19

标题:没有妊娠诊断证明原件,真的不能在人力社保局办理登记了么?

尊敬的人力社保局领导您好,我在去年给妻子在东丽区华明街上的城镇保险,我妻子2017年4月13日生产,想办出院走保险时,医院要求到东丽人力社保局做妊娠登记,但是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原件丢失,我只能提供复印件及原件照片,东丽社保局告知没原件无法办理,要求我去医院重开,但医院方面说这个不给开,现在这事僵在这里,难道没有这个原件就真的一点补救措施办法都没有了么?现在习主席要求放权,为什么普通百姓事还是这么难办呢?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2017-04-25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就生育保险问题我局工作人员已电话为您做出解释并为其提供经办部门的咨询电话,感谢您对人力社保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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