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王* 提问时间:2017-04-18

标题:金德园小区2号楼下水道疏通费用问题

4月18日看到金德园2号楼贴出了一个关于疏通下水道收取费用的告示,告示中声称4月14日金德园2号楼下水主管道堵塞,造成金德园10号商铺卫生间冒水,经物业疏通后恢复正常,疏通费用为3400元,商户要求全体2号楼住户承担此部分费用。

我想问下,主管道是否为物业负责管理的区域,此部分费用是否应由物业承担。

另外把贴在楼道里的告示也一并提供。


附件:


56.08KB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回复时间:2017-04-27 是否超时:否

王*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7年4月19日

王*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您反映和平区金德园小区2号楼下水道疏通费用相关问题,天津市和平区房地产管理局已电话向您做了答复。

此复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7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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