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要咨询的问题是三年过渡期从2015年1月1日起到2017年12月31号。这期间不满60周岁的老年人是否属于过渡期之内。比如说1955年2月生日的人,到2015年1月还没过生日,属于不满60周岁,可以继续办理吗?
尊敬的网友: 您好!工作人员已与网民电话联系,为其解释了城乡养老保险的相关规定,感谢您对人力社保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4月24日
尊敬的网友:
您好!工作人员已与网民电话联系,为其解释了城乡养老保险的相关规定,感谢您对人力社保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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