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异地生育津贴及产前检查费办理
本人交了社保和生育险,孕36周回湖北待产,产检及住院生产费用需回津后报销,所需材料要求:产前检查费需提供门诊专用收据“社保保核联”(需加盖医院生育保险章)和门诊费用清单;异地分娩住院医疗费需提供住院专用收据(需加盖医院生育保险章)和费用汇总明细。
所在医院告知没有生育保险章,相关单据见附件,这样的可以报销吗?附件一:住院专用收据(无生育保险章) 附件二:费用汇总明细(住院收费清单) 如果不能报销,可否告知还需欠哪些资料?盼复,谢谢
本人交了社保和生育险,孕36周回湖北待产,产检及住院生产费用需回津后报销,所需材料要求:产前检查费需提供门诊专用收据“社保保核联”(需加盖医院生育保险章)和门诊费用清单;异地分娩住院医疗费需提供住院专用收据(需加盖医院生育保险章)和费用汇总明细。
所在医院告知没有生育保险章,相关单据见附件,这样的可以报销吗?附件一:住院专用收据(无生育保险章) 附件二:费用汇总明细(住院收费清单) 如果不能报销,可否告知还需欠哪些资料?盼复,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