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市区4月1日前打居间合同的按照老政策,津南怎么办?
知道市里还有东丽的人们去房管局闹了一通游行之后,就变成了在4月1日签订居间合同的购房者就可以按照4月1日之前的政策走。
强烈要求一视同仁!!!
由于新政策造成的房屋纠纷很多,所以希望津南区也可以跟市里一样!!!
给津南区购房的人一个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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