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韩** 提问时间:2017-04-17

标题:市里和东丽区都是4月号之前打居间合同的按老政策走

知道了市里还有东丽区市民去房管局闹了一通游行之后,变成了4月1日前签订居间合同的购房者可以按照老政策走,强烈要求一视同仁,所以恳请津南区和市区同等对待,也希望各位领导给我们购房者一个交代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回复时间:2017-05-02 是否超时:否

韩**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7年4月19日

韩**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您咨询反映的相关问题,我局工作人员已电话向您做了答复。

此复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7年5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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