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产假工资和产假津贴的问题
您好,我是开发区企业的员工。我们公司自己的规定是休产假期间只支付产假津贴。但是我咨询了12333得知如果我的产假工资高于产假津贴的话,公司应给补足给我。但是依据《津人社局发(2015)63号》文件的补充条款,这个文件于2016年7月1日之后执行。我的生产日期是2016年3月24日。我想请问,我这种情况,我的工资高于产假津贴,公司是否应该给我补足?具体参照哪个文件呢?(公司要求必须有相关文件做为支撑)
您好,我是开发区企业的员工。我们公司自己的规定是休产假期间只支付产假津贴。但是我咨询了12333得知如果我的产假工资高于产假津贴的话,公司应给补足给我。但是依据《津人社局发(2015)63号》文件的补充条款,这个文件于2016年7月1日之后执行。我的生产日期是2016年3月24日。我想请问,我这种情况,我的工资高于产假津贴,公司是否应该给我补足?具体参照哪个文件呢?(公司要求必须有相关文件做为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