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6月18日,我村两委班子将村西个人30年不变的土地集体收回,另承包给于志东三年。合同约定在承包期内不得改变原土地性质,但是承包者挖沙卖土一万多立方破坏耕地严重。 2010年3月,村主任亲弟于志红在村北非法破坏土地盗采矿产资源,全村大多数村民就非常不满,村主任于志军扬言谁举报就打谁。我们农民热爱土地,敢怒不敢言。 求助政府制止毁田挖沙,依法追究责任人。 许家台乡许家台村 于****** 2010.8.5.
2010年6月18日,我村两委班子将村西个人30年不变的土地集体收回,另承包给于志东三年。合同约定在承包期内不得改变原土地性质,但是承包者挖沙卖土一万多立方破坏耕地严重。
2010年3月,村主任亲弟于志红在村北非法破坏土地盗采矿产资源,全村大多数村民就非常不满,村主任于志军扬言谁举报就打谁。我们农民热爱土地,敢怒不敢言。
求助政府制止毁田挖沙,依法追究责任人。
许家台乡许家台村 于******
2010.8.5.
尊敬的于福生、于国华网友:
收到您的问题我们十分重视,立即向县相关部门反映此情况。请您耐心等待。我们会以二次答复的形式尽快给您回复。
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8.9
尊敬的于******网友:
关于您所提的“许家台村大片耕地遭破坏”问题,我们已责成县地矿局进行查处。
对于“于志东挖沙卖土一万多立方破坏耕地”的情况,该局已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并根据《天津市矿产资源管理条例》作了相应处罚,告诫当事人尽早恢复耕地,现已将开出堆放在现场的土地推平。
对于“于志红在村北非法破坏土地盗采矿产资源”的情况,县地矿局已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对于志红非法开采、出售建筑用砂的行为作了相应处罚。
201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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