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天津市3.31住房限购政策引发的中介与消费者房产经济纠纷
您好:
我是一位普通的非天津市民。现在想向您反馈下如下事由,请您帮助下我们这些无辜的受害者,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我在天津市3.31日住房限购政策出台前,在天津市宝坻区通过宝坻二中对面的美信地产中介机构买了一套房子,在办理网签和过户前,限购政策出台了,因我本人是非津籍户口,且在北京工作,无法提供天津本市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证明,在天津市住房限购新政下,我不再具备在天津购买住房的资格。所以由于政府政策改变这种不可抗力的发生,导致买卖双方与美信地产签订的《房屋买卖居间合同》不能履行,况且该合同是在3月31日天津市住房限购新政出台前签订,故三方均应免责。经过三方和平协商,只能解除合同,但是美信地产却表示不能讲收取的房屋中介服务费2万元偿还给买卖双方(买卖双方各1万元)。
中介的这种不合法经营、欺骗消费者的行为我已向宝坻区消费者协会、房管局纪检科和法制科、物价局反映过,但是他们并没有给出明确的解决措施,还互相踢皮球,说不属于他们的管理范围,因此此事一直没有得到解决。
现在像我这样的情况,在宝坻区,因购房限购政策改变导致合同解除后,中介费不能被退回的受害者很多,宝坻区的绝大多数中介都不能将中介费退回给买卖双方,望市政府能够帮助我们广大的市民和受害者解决下此问题,真正为老百姓解决实际困难,树立咱们天津市政府的威望,不胜感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