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王**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委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我们将及时研究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年4月10日
尊敬的王**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委十分重视,立即责成天津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调查了解相关情况。经核查,该工程燃气红线内、外工程已竣工,但红线内有一燃气调压站,因管理单位输配分公司接收、启动此调压站需要建设单位天津市住房保障建设公司提供燃气调压站安全评估及消防验收合格等文件,如不能提供则无法给该小区进行通气置换工作。2017年3月底,开发商(天津市住房保障建设公司)已办理完调压站相关手续(安评手续、消防验收合格证、避雷检测),现调压站内水、电过户手续正在办理中,燃气市场开发分公司组织输配分公司、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提前进行庭院管道的踩线,要求施工单位对管道再次进行打压和相关整改工作,待开发商办理水、电过户工作完成后,带气和置换时间由燃气部门确定。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支持我们的工作,并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