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非常愿意遵循市政府的拆迁政策签协议搬走的小二楼居民
尊敬的领导您好:
我是天津市河西区重点拆迁项目——东海街富江里小二楼的居民王**,我愿意遵循市政府的拆迁政策,签协议搬走。但一直卡在一个问题上使我无法办理相应手续。为了这个问题,我已经奔波了6年都没有解决,希望相关领导能帮助解决。
待拆迁的房产是我父亲的资产,父亲已于1999年病故。我父亲有过两段婚姻,我是父亲与第一任妻子所生的独生女,现户口本上只有我和奶奶两个人。父亲生前已与第二任妻子离婚,与第二任妻子无子女,至今20多年无任何联系。
办理拆迁手续需要我带着奶奶到公证处办理相应的遗产继承手续,该处房产归我所有,以后关于该处房产的相关事宜由我个人来处理。公证处需要我出具父亲的婚姻证明。我从天津市河西区档案馆找到了父亲与第一任妻子的结婚证明和离婚证明和第二任妻子的结婚证明,却找不到与第二任妻子的离婚证明。但我从河西区民政局查到了父亲的第二任妻子与别人再婚的证明(第二任妻子在1998年再婚,那时我父亲还健在)。从事实和逻辑上来说,父亲的第二任妻子只有先和我父亲离婚才会有这个和其他人结婚的再婚证明。但是,我哪里都找不到父亲和她的离婚证明。
除了档案馆,河西民政局、河西法院我也找了不下3次,都没有查到记录。而我手上所能出具的这些证明,公证处不给办理公证。河西民政局让我去河西法院查,河西法院又让我去档案馆查。我都去查过了,但是都没有查到。
我不明白,我现在已经查到了我父亲的第二任妻子和别人再婚20多年的结婚证明,为什么还不能证明她和我父亲已经离婚了呢?这样的证明我又到底去找谁来开呢?
目前全运会即将开幕,东海街富江里小二楼的拆迁工作马上就要进入收尾阶段,我现在真是没有办法了。如果 6年前解决了这个问题,小二楼的第一次动员拆迁,我就配合政府工作搬走了,也不至于拖到现在。
烦请相关部门能够“敢担当,有作为”,帮我解决这一难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