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苏** 提问时间:2017-04-07

标题:关于档案 存放出现的问题

我的毕业生审批登记表(学籍表)原件丢失了,我又从市考办把原件提出来,复印了一份,上面盖上了市自考办的学历证明专用章及此复印件与原件内容一致的红章,然后我去北辰大厦12号口办理存档手续,她不让存,说原件才能存,这不是难为人吗?我的原件丢失了,上哪给你找去,还有就是我的毕业生审批登记表(学籍表),一共有三份,市考办、主考院校和个人,我个人的那一份丢失了,剩下两份原件,您说,他们会给我吗?这不是折腾人吗?你们内部协调不行吗?我这又不是个案,这类问题应该不少,你们解决总比我们强吧。我打个电话,还不知多少时间能接听呢,请尽快答复!!!给予解决的办法。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2017-04-13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就档案存放问题我局工作人员已电话为您做出解释,感谢您对人力社保部门的关注与支持。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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