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限购新政寻求解决方案与合理答复
本人出售天津市武清区杨村镇松鹤园小区二手房屋一套,于2017年3月28日与买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并收取了买方18万元定金(有银行转账凭证为证),未做网签。并支付了中介公司2万元中介,买方也支付了中介2万元中介费。
3月31日新政出台后,由于买方为非津籍户口无法购买,而我是出售后置换房屋,新房已经四处高息借款后全款购买,如此交易无法成交,将无法按时归还借款并面临高额利息,希望政府相关部门积极作为,在我能够提供有效的在4月1日前交易证据的前提下按照老政策为我顺利办理过户及交易手续。
此外,由于松鹤园小区要求购买方年龄为男60岁以上,女55岁以上,均为已退休年龄,外地购房者又如何能够提供2年的社保或个人所得税呢? 是否退休人员可不提供社保或完税证明就可以,请给予明确答复。
希望政府部门高度重视我的问题,名下只有这一套房屋,我们也不是炒房投机,只是自主改善,希望政策不要让老百姓走投无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