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认房认贷的政策咨询:房子都卖了再买贷款能否按3成算
因为公婆年龄越来越大,身体一直不好,在市里住房及生活不习惯,所以我和老公商量卖掉河东区的房子回宝坻城里买2套对门的楼房,方便照顾老人。但是我老公多年前有过2次按揭贷款记录(7年前房子已经出售),我有过1次按揭贷款记录(2016年10月房子已经出售),现在只有一套河东区住房是我俩的公积金联合贷款,想卖了之后在宝坻买两套。请问我们的情况结合认房认贷的政策,在宝坻买第一套能按30%交首付吗?房子都卖了再买贷款能否按3成算吗?感谢!急切盼望您的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