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郭* 提问时间:2017-04-02

标题:限购政策出台前已经签订购房合同是否能够执行原有政策

尊敬的领导,

我为了方便照顾年迈生病的母亲,一直考虑购买距离父母居住区域近的房屋。并且为了支付首付, 将本人名下的唯一住房(商业贷款已于2010年还清)出售, 且在新政出台前,已经与买方进行网签,同时与选好的房屋房主在中介签订了购房合同并支付了定金。 但是突如其来的限购政策, 使我的购房首付提高至60%, 非常令我措手不及, 且无法接受也承担不了, 导致了我不但无房可住, 还需要支付卖方高额的违约金,这对于我一个普通人来说无疑是一个重创, 重病的母亲, 幼小的孩子,和无房可住。恳求政府和各位领导是否能够结合实际情况对于像我一样的刚需人群给予帮助和考虑, 给我们一个缓冲的时间, 是否能够将执行时间点进行调整, 例如广州以购房合同签订时间和定金交付时间为准, 或者银行的贷款政策能否重新认定二套, 我们是为了住, 不是为了炒。我觉得像我这种情况的人还有很多, 真诚的希望政府能够给予考虑。谢谢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回复时间:2017-04-19 是否超时:否

郭*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7年4月6日

郭*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您咨询的相关问题,我局工作人员已电话向您做了答复。

此复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7年4月19日

安装津云客户端在线留言

我有问题

问题处理情况查询

请输入查询码:
忘记查询码?
请输入验证码:
看不清?
查询结果后请及时进行满意度评价

各政府部门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各区政府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关于北方网 | 广告服务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网站律师 | 设为首页 | 关于小狼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2-23602087 | 举报邮箱:jubao@staff.enorth.cn | 举报平台

Copyright (C) 2000-2026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天津北方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