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新政出台前已签订购房合同的能否继续履行
您好,我在3月24日在中原地产与买房签订买卖协议,由于我的住房有贷款,在收取买方订金后到处借钱完成了提前还贷,3月31日去房管局进行了注销登记,但是房管局需要7个工作日才能办完,办不完就不能网签,没想到当天晚上就出了新政策,我的买家是外地人,因为社保中断,买不了了,新政出台让人措手不及,如果这个算作不可抗力,那么是否我还要把定金退给买家,我提前还贷钱都是借的,如果房子卖不了了,我拿什么把钱换给人家?天津的限购政策能否像广州一样人性一点,在新政出台前已经签订合同而且有定金转账记录的能否继续履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