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白** 提问时间:2017-04-01

标题:新政出台前已签订购房合同的能否继续履行

您好,我在3月24日在中原地产与买房签订买卖协议,由于我的住房有贷款,在收取买方订金后到处借钱完成了提前还贷,3月31日去房管局进行了注销登记,但是房管局需要7个工作日才能办完,办不完就不能网签,没想到当天晚上就出了新政策,我的买家是外地人,因为社保中断,买不了了,新政出台让人措手不及,如果这个算作不可抗力,那么是否我还要把定金退给买家,我提前还贷钱都是借的,如果房子卖不了了,我拿什么把钱换给人家?天津的限购政策能否像广州一样人性一点,在新政出台前已经签订合同而且有定金转账记录的能否继续履行?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回复时间:2017-04-13 是否超时:否

白**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7年4月5日

白**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您咨询新政出台后相关问题,我局已电话向您做了答复。

此复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7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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