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任** 提问时间:2017-03-31

标题:关于楼市政策中能否增加限售措施的一点建议

您好,今天看到市政府颁布的最新房地产限购政策,非常赞同政府的这个决定,这让在津工作和生活的刚需购房者看到了更多的希望。

今年两会提出,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那么炒包括买和卖两种行为,限购,无疑是可以给楼市降温。那么能不能同时出台限售政策呢?比如说,规定从某个时间点(比如2015年4月1日,因为房子是从这一年疯长的)之后的购房者,三年之内不得出售,五年之内转售价格不得高于购价的110%,十年之内转售价格不得高于购价的120%,让炒房者无利可图,他自然就不折腾了。上面的数字只是举例说明,只是一种小小的思路。不知道对尊敬的领导制定下一步的政策是否有参考价值。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回复时间:2017-04-13 是否超时:否

任**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7年4月5日

刘先生:

您好,留言收悉,就您关于楼市政策的建议,我局已电话向您做了答复。

此复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7年4月13日

安装津云客户端在线留言

我有问题

问题处理情况查询

请输入查询码:
忘记查询码?
请输入验证码:
看不清?
查询结果后请及时进行满意度评价

各政府部门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各区政府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关于北方网 | 广告服务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网站律师 | 设为首页 | 关于小狼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2-23602087 | 举报邮箱:jubao@staff.enorth.cn | 举报平台

Copyright (C) 2000-2026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天津北方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