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明确自来水公司宿舍平房是否列入2017年“无煤化”治理改造范围
2017年3月10日在政民零距离上提问的“自来水公司宿舍平房是否列入2017年“无煤化”治理改造范围”,提问具体内容如下:
“武清区杨村街道自来水公司宿舍平房一直未受到区政府重视,迟迟未列入拆迁改造范围,目前房屋建筑结构破损十分严重,平房房龄已超过30余年。请问武清区杨村街道自来水公司宿舍平房是否列入区里2017年“无煤化”治理改造范围?居民做饭和冬季供暖采用何种方式替代?”
2017年3月21日武清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回复如下:
“感谢您留言。接件后,发改委领导高度重视,责成武清区煤改电指挥部办公室调查处理。根据《天津市贯彻落实京津冀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措施(2016-2017年)实施方案》的要求,“武清区被划为禁煤区,除集中供热企业外,实现燃料煤炭清零。”针对散煤治理,区里将本着宜电则电、宜气则气的原则统筹进行安排部署。”
回复内容中根本没有针对自来水公司宿舍平房是否列入区里2017年“无煤化”治理改造范围进行正面回复。目前该地方还有平房20多户,冬天供暖和平时生活做饭都需要用到散煤,如果此事得不到进一步明确,那20多户居民就无法安排今后的生活用煤。
烦请武清区发改委和武清区煤改电指挥部给予明确:杨村街道自来水公司宿舍平房(地址:光明道水电部北院楼房南侧,商业公寓楼房东侧)是否列入武清区2017年“无煤化”治理改造范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