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收悉。关于您反应的问题,武清区农委回复如下:
感谢您留言。接件后,区农委领导高度重视,责成经管科调查处理。按照上级文件精神,此次确权登记以第二轮延包确定的承包关系为基础,对个别调整过承包地的村,应在承包方认可的前提下,依据土地承包现状予以登记。承包方有异议的,按照法律程序解决争议后,再行登记。由于您提及的地块存在争议,各户边界不清,因此属于争议地块,需解决争议后再行确权,敬请理解。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继续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顺祝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武清区农业委员会
2017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