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咸阳路污水处理厂迁址陈台子选址不合理
方案中提到厂址内无明显的环境敏感区,请问该厂选址紧邻独流减河,一河之隔就是我市的团泊湖风景区,近几年我市大力发展团泊新城健康产业园区,园区内已建成或在建的居住项目松江盛湖园、禹州湖岸栖庭、梧桐南里、梧桐北里、依云郡、依水郡、依山郡、恒香醍名邸、而且今年团泊西区新拍出的地块也均为大型住宅去且都在碱河南侧1-2公里内,团泊湖保护区又是受国家政策保护的湿地,如果这都叫做无明显环境敏感区,怎样才叫有明显环境敏感区?
该项目选址已经触及天津市生态保护红线区域,那就证明选址此地是不妥的。难道西青区想让市政府为他们甚为不妥的选址而朝令夕改,弃政策条文,法律法规于不顾,去配合这个有问题的工程?
如此大型污水处理厂居然建在风景保护区和大型居住区的一河之隔的地方,弃国家的法规政策、居民的利益于不顾,还明目张胆的在公示中写出毫无问题,简直可笑至极。污水处理应该站在全市的角度来考虑问题,西青区不能仅仅考虑西青区的问题,这与习总书记的大局意识相违背。
沈阳金家湾污水处理厂项目叫停事件,充分显示了各级政府顺应民意的决心,且在报道中环保局的对此事件的影响力极大,所以请不要回复告知这个事情不归你们管,需要向规划局反应,这个事情就归你们管,如果管不好出了问题就是你们环保局不担当,不作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