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王** 提问时间:2017-03-29

标题:关于潞水华苑小区用电问题的投诉

本人系潞水华苑小区业主,自小区入住以来发现同样的电器使用每月用电量严重超过往期数倍,经查本小区现在使用为临时用电尚未接入国家电网,电费也比普通居民住宅用电贵为0.51元每度。根据《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以及供电部门关于申请临时电的法规其中规定:除了供电部门之外,任何人都不允许“转卖”电力。 潞水华苑小区物业将开发商用于施工的临时电“转卖”,是违法行为。临时电表没有经过权威机构校表、封签,所以计量也是无效的。此外电费收费标准高于普通居民用电收费标准是否经物价局核准,请相关部门就上述问题予以解释。

反 馈

回复部门:武清区 回复时间:2017-04-10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收悉。杨村街道办事处十分重视,与您沟通,为您解释。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杨村街道办事处
2017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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